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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第三批、全省第二批高校党建 “双创”项目推荐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各二级党组织:

近日,教育厅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做好全国第三批“双创”项目推荐的通知》(浙教党办函〔20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启动我省第二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同时遴选向教育部推荐的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项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培育创建单位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荐数分别为1个和4个。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决定是否申报省级、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并遴选上报符合条件的样板支部推荐单位1-2个。

二、推荐范围

1.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应以教师、学生党支部为主,尤其是教师党支部,其他类型支部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

2.已入围首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的不纳入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荐范围。

3.申报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的,需同时申报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或已为首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

三、培育创建条件

)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党组织)》所列要求。

)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要求。

(三)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5年来,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课题研究,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同时,院(系)党建文化氛围要浓,与院(系)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很好融合。其他与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所列基本条件一致。

)申请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3年来,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同时,党支部要注重党建文化建设,红色氛围浓厚。其他与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所列基本条件一致。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站在“争当高校党建工作排头兵”的高度,积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13日下班前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组织部。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86633125

附件: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做好全国第三批“双创”项目推荐的通知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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