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近日,教育厅党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做好全国第三批“双创”项目推荐的通知》(浙教党办函〔2021〕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启动我省第二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同时遴选向教育部推荐的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项目。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培育创建单位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荐数分别为1个和4个。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决定是否申报省级、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并遴选上报符合条件的样板支部推荐单位1-2个。
二、推荐范围
1.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应以教师、学生党支部为主,尤其是教师党支部,其他类型支部特别优秀的也可申报。
2.已入围首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的,不纳入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推荐范围。
3.申报全国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的,需同时申报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或已为首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培育单位。
三、培育创建条件
(一)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1.院(系)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要求。
(三)申请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近5年来,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课题研究,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同时,院(系)党建文化氛围要浓,与院(系)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很好融合。其他与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所列基本条件一致。
(四)申请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近3年来,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荣誉可为地市、厅局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同时,党支部要注重党建文化建设,红色氛围浓厚。其他与申请创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所列基本条件一致。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站在“争当高校党建工作排头兵”的高度,积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11月3日下班前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报学校组织部。联系人:王俊杰,联系电话:86633125。
附件: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做好全国第三批“双创”项目推荐的通知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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